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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甲于2001年l0月30日表示将赠与乙5 000元,且已实际支付乙2000元,同年1 2月1日,乙在与甲之子丙的一次纠纷中,将丙打成重伤。下列选项中不正确的选择是( )
A.甲可以撤销对乙的赠与
B.丙有权撤销其父对乙的赠与
C、若甲行使撤销权,应在2002年10月30日之前行使
D.甲可以要求乙返还已赠与的2000元

答案是:3 .B

出自 湖南大学-民法  江开系统

湖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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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甲与乙订立了一份苹果购销合同,约定:甲向乙交付20万公斤苹果,货款为40万元,乙向甲支付定金4万元;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应支付违约金6万元。甲因将苹果卖与丙而无法向乙交付苹果,乙提出的如下诉讼请求中,既能最大限度保护自己的利益,又能
2、1.区分财物之债和劳务之债的法律意义在于 ( ) A.财物之债不履行时,可以金钱赔偿,而劳务之债不能 B.财物之债是交付财物的债,而劳务之债是提供劳务的债 C.财物之债是不特定的,而劳务之债是特定的 D.财物之债可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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