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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母鸡挽歌 |
| 生命中有许多早晨皆散发出奇幻之美。在阳光透入树梢之际,空气犹有一丝寒意,露水滋润着脚下的土地,每一幅景象皆赏心悦目。这时的感觉真是称心快意,轻松愉快地让我想手舞足蹈。
在这样的早晨,我体内的血液开始澎湃汹涌,一迳直想溜到葡萄园里,吓吓那些没用的小动物。据说。大企业的董事长也是如此,一大早就四处突击检查。看看那些副总和小主管有没有混水摸鱼,同时显示自己高高在上,大权在握。 你瞧,我们是不是颇有神似之处?只不过,我的目标是那些长着羽毛的家伙,而不是身穿深色西装的上班族。 葡萄园这会还相当湿冷,一片葱葱郁郁,有如绿色隧道,一直延伸到山丘。 这回破例,附近没有任何一个猎人的身影。我之所以讨厌猎人,是有来由的。他们实在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即便蹑手蹑脚,还是声如洪钟,从这儿到山的另一头所有的小动物早就逃得无影无踪。他们一来,有如大象过境,加上一连串的咒骂声,天晓得那些冬眠中的生物如何得到片刻的安宁?也许,由于自然演化,这些可怜虫已慢慢丧失听力。 啊,大自然的可塑性可真大。 正当我有此伟大的觉悟时,葡萄藤的边缘出现一窝母鸡。我停止脚步,继续思索演化的问题。眼前这种鸟类,徒有一对翅膀,只会咯咯啼叫和下蛋。真是奇怪。我暂时把这样的问题抛在一边,变成一只饥饿的野兽,像是幽灵般,准备对这些肥美的小东西伸出魔爪。 这一群约莫有四五只,正在地上乱扒,头部猛然抬起,又垂下——真像是人类中的舞者。然后,我—跃而起,向最迟顿的那只老母鸡下手。 她拔腿就跑,赶上其他只鸡,有如奥运会赛跑选手听到鸣枪的那一刻,动作神速的令人惊异。她一路尖叫,好像我已经一口咬住她的要害似的。于是我们在葡萄园展开一场追逐。我想,她们大概知道不赶紧逃跑,脑袋瓜子就不保了,因此冲刺的速度又更快了。她们精神抖擞,有如训练有数的短跑悍将,我落后了几公尺。突然间,她们一溜烟似的钻过石头拱门。里面是座摇摇欲坠的农舍,前面有个院子。哈哈,这下子可谓囊中取物。这些走投无路的鸡可要倒大楣了。过去,速度不再是关键了,于是我悠然漫步,准备好挑一只来祭我的五脏庙。 伏尔泰说的没错,先别得意洋洋地计算鸡的数目;指望太早,恐怕成空。 那些鸡的确无处可逃,然而旁边却多了一个人——有个横眉竖眼的老家伙就站在成堆的木头旁,手里拿着链锯;头戴布帽,脚着长靴,面色如土,眼露杀机。我年少时的噩梦又浮现在眼前。这副德性足以警告世人,杂种繁殖之为害大矣。然而,也有可能是早餐喝了太多廉价的酒所致。我不解,最高当局怎么让这种凶神恶煞横行于世? 我不动声色,犹如到这逛逛而已,别无恶意,并向那人点头致意。他回瞪我一眼,并端详那只老母鸡,她已经吓得魂飞胆丧,瘫痪在院子的一角,似乎已喘不过气来了。母鸡哪禁得起这番长久的追逐;在全力奔驰和极度亢奋之下、险些魂归西天。 这时,你仿佛可听见那人脑袋里那部马达转动的声音——他开始分析这来龙去脉。最后,他开窍了,认为我的出现非比寻常,要是没什么事,他的鸡怎么吓得屁滚尿流?于是放下手中的链锯,拿起最近的一根圆木。我也不是省油的灯,一看情形不对,马上掉头,奔向葡萄园。跑了一会儿,停住脚步,往后一瞧,那人犹站在院子口,手拿圆木,瞪着我。我猜,他一定很想扁我一顿。我告诉自己,以后非得对这个人敬而远之不可。 那天晚上,有人来敲门,一声急似一声。你可以想见我的恐慌——此时,站在门口,对我家大门使出蛮力的,莫非是母鸡的主人?没错,正是他,一副兴师问罪的样子。 虽然来者不善,主人还是保持风度,以礼相待,请他入内相谈。还倒了杯酒给他喝,假装没注意到他脚下带进来的泥巴、杂草和粪便。我识趣地躲在厨房,竖起耳朵,看怎样的收听效果最好。 他先自我介绍,然后叙说自己可怜的遭遇。 “我叫罗索。今天早上我们家最多产的一只母鸡死了。她可不是只普通母鸡。从她还在蛋壳里的时候,我就悉心照顾,一直到破壳而出,成为一只亭亭玉立的母鸡。因此,我对她可说是视如己出。她既高贵又柔情,可谓鸡中之后。但是,她竟然因心脏病香消玉陨了。呜呼哀哉。” 说完,这位老兄猛喝着酒,希望我们完全浸润在这段可歌可泣的故事中。 主人亦装出惊愕的样子,并表达哀悼之意。但我看得出来,他们满头雾水,不晓得自己和这出悲剧何干。当然,我知道接着将要上演的好戏。 罗素又纵容自己再喝一杯,像个男子汉般,强忍住泪水,然后继续说道。 “这只高贵的母鸡之所以会心脏病发作,完全是因为一只野蛮又没教养的狗,企图对她伸出魔爪,害她惊吓过度所致。而这只卑鄙下流的狗,就在贵府。没错,就在府上!” 在这东窗事发的一刻,我赶紧躲到厨房的一角。主人真是英明,如我所料,质问罗素有何证据。他们说,毕竟这条村子有好几十条狗,每一只或多或少都有犯罪记录,怎见得一定是我们家仔仔所为? “啊,”罗素倾身向前,眼珠子好像要冒出火来:“我亲眼看见这只贱狗跑到我家院子。我可以形容他的长相给你们听。”于是这个存心不良的老骗子开始诬蔑我的人格,并丑化我的外貌。这种偏见,我不想复述了。接着,这个寡廉鲜耻的小人居然无中生有,一口咬定那天早上看到我满嘴是羽毛。为什么不干脆说,我颈上还系着餐巾,刀叉都一应俱全了?如果他想到这点,保证会胡诌上去的。这种伪证明眼人立刻可以拆穿。我就不相信,他不会被逮个正着。 结果呢?实在太令人大失所望了,主人居然信以为真! 女主人不一会儿就惊惶地喘着气,而她的另一半每隔五分钟就借酒浇愁。 “拜托,犯不着这样子吧?你们大可把这家伙撵出大门。”我心想。 我实在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对夫妻竟然中了他的诡计,掏出钱包来。最后,大骗子戴上帽子准备离去时,和主人窃窃私语,一副推心置腹的样子。我想,最后他们可能随便责备我几句,说我这只宝贝狗不该如此,这件事就到此为止。 但,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 由于几杯黄汤下肚,连连得逞,加上鼓涨的荷包,这个老不羞在门口停下脚步,得意忘形地说:“府上这只狗啊,可以好好训练,成为看守鸡群的狗,这么一来他就可以将功赎罪了。两位这么通情达理,何不让我试试?我会好好教他的。” 不知你是否有这么经验——眼见大难临头,却只能坐以待毙。我使出各种诌媚的招式,还假装跛足、猛咳嗽、在床底下发抖,然而都没有用。主人已中了这个虐待狂的圈套,以为这样有益于我的教育。 我早就知道他在打什么主意:他不但死要钱,更想让对方下十八层地狱——听说,人类离婚也是这个样子。 第二天一早,正如我预期的,一片愁云惨雾。主人把我拖进“罗素训练学院”,请罗大教授好好指教。他跟主人说,只消一个小时,他们就会发现我已改头换面,戒除所有的恶习,更重要的是,从此对鸡再也没有非份之想了。你知道吗?他们还谢谢他。我真是错看他们了。我一直以为主人是少见的好人,然而这时,他们已经善恶不分了。 罗素把我关在一个小仓库。我马上想起出生时的家。连泥泞的地板和内部陈设都很近似,活像捡破烂的大库房,有生锈的水桶、老旧得不堪使用的脚踏车、一袋袋腐败发臭的东西、破裂的桶子,还有许多像是空前时代的器具。显然,罗素把这些当作传世珍宝,准备留给他的子子孙孙。 我的眼睛打量着四周,看有无逃脱之道。这时,那只死去的老母鸡映入眼帘,教我看得目瞪口呆。她就平躺在铁桌子上,肉冠疲软,头悬在桌子的一边,翻着白眼。我凝视着她,充满哀悼之情。此情此景,真是凄侧。然而,让我不解的是,为何她不是静静地躺在炉子上的炖锅里?即使是老母鸡,如果煮得够烂,还是会令人食指大动。 罗索抓着那只老母鸡的脚前后摇晃,真是对死者一点敬意都没有。然后,走向前来,把死尸摊在我面前。我亦上前——才不是有什么兴趣呢,而是表现我的礼貌。怎知,他旋即提起鸡,往我的脑袋用力一摔。我的妈呀,那只死母鸡的尖喙不偏不倚地戳进我的吻部,好痛! 就在此时,我才领悟这一课的要点。原来罗素以为把死鸡当铁槌,打我几下,就可以让我忘却吾等狗族天生的本能。真是个大笨蛋。因此,他又向前,把死鸡当双节棍甩,我则中出玩躲避球的本领,过了好久,这个呆瓜才想到把我绑起来。 他疯狂地在这个破烂堆中找铁链和绳索,脾气愈来愈火爆,我则能躲则躲。最后,他似乎终于想起哪儿有绳子了——或许是床下的保险柜,于是,破口大骂,砰一声把门关上,让我独自面对那只死鸡。 非常情况当然得诉诸非常手段。也许,你还记得我说过,这个破烂屋子的地上是一片泥泞。所以,我就趁罗素出去时,在角落挖一个洞,把那只死鸡埋进去,然而有一只脚却硬生生地突出来——不知那母鸡已成僵尸,还是我挖得不够深?不管怎么样,我已想到解决之道。我一屁股坐在墓地上,鸡脚便藏好了。罗索拿着长绳进来时,刚好瞧见我这个模样。 眼尖的读者可能会发现,这么做有个破绽,罗索准备把我绑起来时,这个问题就显现出来了。我一跳起来躲到墙角,那只鸡脚就直挺挺地立在地上。 你真该瞧瞧他的表情,我再怎么形容都不够传神。也许,我这么说,你就明白了——他吓了—跳,连忙放下手中的绳索、跪在地上,扒着泥土,屁股朝着大门,迎向正准备来接我的主人。 我连一刻都不想多留。门一开,我立刻飞奔出去,跑过田野,回到甜蜜的家。这段课程唯—留下的印记便是我口鼻间的外伤。主人回来后,正如往常,马上无罪赦免我了。我也很高兴和罗素刚要发展的“关系”无疾而终。 偶尔会发现他在地平线上,他—看到我,马上朝着我的方向扔掷石块,然而却是百发白不中。 我是否从这—课学到什么? 是的,我的心得就是:绝不要接近一个拿着死鸡当武器的人。就如那本薄薄的《兵法》说的“强而避之”——不要和强敌发生正面冲突。如果你有兴趣的话,我可以告诉你,作者就是孙子。 灌蓝高手 主人有个朋友,和我一样做得钻到桌下放松自己。这神人真是风毛麟角。他不时来访,总是把餐桌礼仪和社交辞令置于—旁。从他第一次悄悄溜到桌下与我作伴,我们就结为莫逆。 诸位读者可能觉得难以置信,然而,我有照片为证。他说,这么做有益消化。但是,我猜他心里真正想要的,可能是一个安静而沉稳的伙伴,以从桌面上的唇枪舌战开溜。不管怎么说,他实在与我很投缘。 恰巧,他也是英国网球界的重要人物——不知是女王惧乐部的首席球童,还是承办酒席的资深干部?反正,他总是得以置身决战现场,与网球名人和皇室同在一堂,也可使用贵宾室的厕所。这种种真是难得的殊荣。 有天中午吃完饭后,我们在桌下待了好一会儿,我才得知这些。 正如前述,我在心血来潮时,常常喜欢哎东西,当然有活的东西可以啃,更好。但是,得先把这东西抓住。不知为什么,主人看到我这么做时,总是皱着眉头。因没有更好的替代品,我只好以棍子、拉布拉多犬用的毛毯或是客人的鞋子等将就将就,大抵而言,这些东西部相当乏味。有一次,我—口咬住一个小朋友的熊宝宝。没有多久,小熊的肚子就跑出来了,小朋友一面嚎啕大哭,一面对我咬牙切齿。最后,我这个胜利者反而遭到关禁闭的下场。此外,小熊肚子里的东西都是人造纤维,害得我消化不良。如果你曾在二流意大利餐厅吃过橡皮一样的乌贼,你就知道我的意思了。 就在小熊事件之后,我得到生命中的第一颗球——一颗网球。我对球从此一见钟情。这个小东西圆圆滚滚、弹性奇佳,我把它衔在嘴里的同时,还能吠叫。初相见之后的几个礼拜,我和这颗球可说是形影不离。 然而,有一天那个在女王惧乐部出入的朋友看了一眼我的球,居然不屑一顾地说:“实在不及冠军赛的标准。不但光秃秃的、又肮脏,而且走样了。”他这么批评我的“爱球”,你该可以想见我有多伤心,说实在的,你也可以把这句话套在几个在这里出现的客人身上。然而,我就不会出言不逊,随便侮辱人。 我的原则是,和善地对待所有的人——只要他们给我狗饼干。 由于“爱球”惨遭批评,我有好一阵子心情都难以平复。之后,突然有人送来一个大盒子,上面的收件人赫然是我。邮差亲自双手奉上,这可不是天天都会发生的事。然而,他却故意促狭我,说我不用签名了,反正我也不会。又称道自己机智幽默,想出这么有趣的话。我马上冲出去,在他那袋尚未送达的邮件之上,提起后腿——这就是湿淋淋地报复。 进去屋子里的时候,盒子已经打开了,“老板”正在研究里面的一封信,上书内容物的来源。里面全是网球,大概有几十个,几乎是全新的,而且还有薄薄一层鲜黄色的绒毛。信上说,这可不是普通网球,而是曾陪着网球名将参加世界级大赛的,你一定在电视上见识过他们。这些球刚历经男子总决赛,下场不久,还热热的呢。我们的朋友特别捡起来,送给我。 一开始,我只是静静地坐在一旁,带着满足的微笑,注视着这些球。原来我只有一颗,突然间有——整盒,那种感觉就像暴发户一般,亦如突然升做高官的法国政客。在出入城堡、坐拥名车,并享受公费购买的鱼子酱之后,已无法再回去过寻常百姓的日子;早该被送进养老院了,还死抓着权位不放。老实说,要是我,—样也会死皮赖脸的。 我端详着这些球,并做—番整理,准备挑选—颗来做日后的玩伴。然后,把鼻子凑近一闻,却嗅出—股奇特的气昧。如果你曾观看网球赛——也许,没有别的好玩的事可以做——便会注意到,选手通常喜欢把多余的一两颗球放在短裤口袋里。就在这样黑暗、湿热之处,由于某种渗透作用,这些球也感染了运动员的性格,有着大腿的汗昧。要是你的嗅觉和我一样敏锐的话,也许可以辨识出这是何人的气味。当然,我是无从知道其姓名,然而却可推断其种族。 我以归纳法,把这些球分成两组。左边是来自旧世界的——世故、成熟、散发出条顿民族的修养和—种不含酒精的碑酒味儿。另—组,很明显,是从黑暗大陆来的,既热,又多尘,且有着刺鼻的草原气昧。我不是说过,不能告诉你球的主人是何人。然后,我想你会发现,得以参加准决赛的选手正好来自德国和南非。我的鼻子挺不赖的吧。这真是有趣的现象,不是吗? 网球实在没什么好玩的,这点倒是挺令人芜尔。此外,在所谓的球类运动当中,有个基本原则常为人所误解。对我而言,球赛的本质似乎应该是想办法从对手那儿把球夺来,再躲到个不被打扰的角落好好享受一番。然而,看看这些身价令人昨舌、打扮俗不可耐的选手是怎么折磨球的?他们又是重击、又是猛踢、用于扔的、用杆打的、使之跳起、放在篮子里、打到洞穴里……总之,实在是辜负了这颗好玩的球。你看! 他们这会儿还亲吻彼此、热情地握手,不一会儿就勃然大怒,跑到一旁生闷气。想不到吧。这些成年男女举止竟如此幼稚,远不如一些五岁的小朋友。 可不要以为我缺乏运动细胞喔。一球在手,我可把玩个好几个小时,使得大人好奇地从酒吧走出,并少做一点坏中。我总是胜利的一方。我的荣耀可说是实至名归。 首先,我先选一个高地,楼梯最高的地方、矮墙,或是游泳池畔高起之处——总之,高高的地方都可以。其中又以楼梯为最,因为更可加强心脏循环系统的功能。待会儿听我解释之后,你就明白了。 我走到定位,站好,嘴巴衔球,头低低的,就像一只沉思中的秃鹰,准备朝下狙击,享受一顿生肉早点。很快地,我这静止不动的姿态便引起周遭人群的注意。 “仔仔在做什么啊?” “它是不是病了?” 就在大家把目光集聚在我身上时,我慢慢张开嘴出,让口中的球,顺着阶梯或斜坡飞滚而下。我先是不动如山,目不转睛地瞪着那颗球,然后冲下去。说时迟,那时快,一转眼那颗球又回到我口中了。这真是精彩万分,教人叹为观止的一刻。 后来,总算有人能掌握游戏的窍门了,懂得去把球取回,交给我。然而,还是有人特别迟钝,似乎连午餐时刻,或今天是星期几都搞不清楚;这些人总要我吠一声,才知道游戏开始了。他们跑向前去取球,然后交还给我。之后,我会给他们—两分钟休息一下,再进行下一回合。 我先前不是提到楼梯的妙处吗?是的,在梯子上玩,不但加倍热闹,更有益健康,总比拿酒杯来练腕力,或是以刀叉来做举重强得多。球往下跑时会产生多重音响效果,参加者把球交到我这儿时,又得一路咚咚咚地爬上去。每个医师都会说,这十分有助于双腿和肺部。 然而,玩久了,我也会出现疲态;有时,球不晓得跳到哪儿,就不见了。更常见的是,那些人一看到点心,就开始心猿意马。以下,将提供一个专心致志的最佳范例,只要一心一意必能征服一切。 有一天晚上,大伙儿快乐得忘记我的存在。我试着引起众人的注意。正如以往,摆出沉思者的架式、松口让球往下跑,甚至大声吠叫,不想大家还是谈笑风生,无视于我的暗示。我最后还得拉下脸,自己去把球捡回来——这简直比网球名人自己掏腰包卖球拍还令人难堪。我强忍住泪水,也没惊动任何人,默默地想着出奇致胜的招数。 这群客人,将近十个,男女老幼都有,在矮桌子旁团切坐。前菜一上,就开始狼吞虎咽,一边感叹人生苦短,—边伸出喝个精光的酒杯说:“再来一杯。”没有人注意到,我像个幽灵般在如林木的手脚间穿梭,到达桌边。 然后,我化身灌篮高手。啪! 把球丢进一大碗义黑又油、由橄榄制成的普罗旺斯沾酱。这些酱料飞溅起来,蔚为一大奇观。坐在旁边的、都成了麻脸。 这时,人人嘴巴张得偌大,几乎合不拢来。自此,每次我一拿起特选的球,大家莫不对我敬畏三分,有如看到冠军进场。 我大力推荐这道普罗旺斯沾酱风味的网球。倘若你没有尝过的话,可向我索取食谱。 邻家有狗初怀春 我天生厚颜,看到万头攒动,从不怯场;应对陌生人,神色自若。要是有人当面赞美我,我亦从容、优雅,一如往昔。只有一件事例外。 “你瞧,仔仔不就是我们家的一份子吗?” 这种无聊的话,我已经听过不知几百遍了,但是每每总教我形不起头来。为什么呢?我怎么会像家里的人?女主人吗?不可能,我们性别不同。我猜,可能在说我像她的“另—半”。如果你认为这是恭维的话,拿我这只狗来相比真是有点不伦不类。 从很多方面来看,主人的确挺不赖的。走起路来,威风凛凛犹如王子,更是一个慷慨的人,总是给不少好吃的。然而,不可讳言的是,他近视,脸部无毛,笨手笨脚的,面对兔子时,更呆若木鸡,整天游手好闲——这些,他自己也承认。 走笔自此,你该对我了解不少,因此明白我为何对这比喻不以为然了。 据说,某些人和某些狗在个性上有着相同的缺点,甚至有着一样怪异的动作。几天前,我就见到活生生的例子。主人的朋友老瑞(瑞典人的简称)来访,还带着—只今人讨厌的威尔斯短腿狗,唤作“英格玛”。首先,我得光说明一番,免得“瑞典名誉毁损反对联盟”气急败坏地找上我。说来,我对瑞典人没有成见,大抵认为他们相当亲切,而且他们的拿手好菜——那高不见顶的三明治总让我垂涎三尺。 然而,这个老瑞却是个不折不扣的怪物,只是尺寸小了一点——好斗成性、蛮横专制、自以为是、吵嚷不休,而且目中无人。他的腿奇短无比,走起路来却一副趾高气扬的样子。 敏感的读者,或许你已注意到这些形象词,从“好斗成性”到“趾高气扬”恰巧皆可加在这只短腿狗身上。哎,一只狗长成这副德性,可说是上帝的一大败笔。瞧,这会儿真不知是狗如其主,还是主如其狗?这个老瑞和英格玛一同尖叫、跳上跳下,蔚为世界一大奇观。主人想必也有同感。正当他一手拿伏特加、一手握着狗饼干来款待来客时,竟然迷惑了起来,不知该把哪一样给哪一位? 不过,这不是本章的主题。我所说的,必定让诸位大吃一惊。你们可能以为,就地表上的同类而言,吾等狗族大都相当讨厌。这点我不否认。他们老是碍手碍脚的,还喜欢乱咬人家。但是,也有例外。近日,我发觉自己愈来愈魂不守舍,老是想起邻家那娇羞可人的小宝贝。 自从上次邂逅,好几个星期以来,我一有机会就溜去看她,为早先的问题寻求解决之道。真爱的道路总是坎坷难行,但我深信凭借着一番巧思,最后必能化险为夷。 身经百战的将军和经验老练的窃贼都会告诉你,成功之钥在于中先的勘察。因此,我不知花了多久的时间藏身在农舍上方草丛中仔细观看,等待最好的时机。 这里的生活十分规律。每天早上农舍的女主人总带着我爱慕的“芬芬”(如果我没听错的话),像是大家闺秀般,在田野中漫步,之后,再把她系在后门。有一天,我想有点突破,于是就从草丛发出一长声极尽缠绵的呼唤。芬芬竖起耳朵,她似乎朝着我这个方向,给我一个—长吻。我才刚滑下斜坡,门嘎然开启,农舍男主人赫然出现,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挥舞着菜刀,对我咆哮。 每每,就在我现身向芬芬示爱时,这个老怪物总会从厨房冲出,客串一幕“棒打鸳鸯”。然而,我之所以会心灰意冷,是因为后来发生的——个事件。 约是饮一杯饭前酒的时分,农舍男主人结束了一天的劳累之后,捧着一杯酒,坐在树荫下。偶尔,他会将芬芬松绑,让她自由一下。于是双双在夕阳余辉中沉思。令人大惑不解的是,芬芬明明可以投入我的怀抱,却选择窝在那个老怪物的脚下。女性的行为真是像谜一样,前一刻还跟你如胶似漆,下一刻却冷若冰霜。这可是我的经验之谈。据说,她们这种难以捉摸的行为和月亮有关。 这会儿从后门出现的身影,不是别人,正是“母鸡学院”的罗索教授。他还带着一只狗。瞧这狗的长相,我想他的远祖必是鼠辈——肥肥、胖胖、四脚短小、吻部狭窄,看了教人退避三舍。我想,你该在狂犬病的防治海报上看过它们。显然,芬芬和这只小肥狗交情匪浅。那两个男人开始把酒言欢,芬芬就和它——就叫它小肥吧,在草丛间玩耍、嬉戏。这幅景象对我来说,有如晴天霹雷,然而更惨不忍睹的还在后头呢。 那两个男人大口喝着浓稠得有如咳嗽药水的酒,聊得口沫横流,因此没注意到我就在一旁观看。芬芬这时的表现,就像是个迫不急待的荡妇,把她的情郎拉到房子的—侧——猛然冲向他、在他身子上、跳上跳下、四脚朝天地滚来滚去,然后仓皇离去。这分明是吊人胃口、欲擒放纵的姿态,真是恶心。不如抓着这奸夫的颈背,强行把它拖走算了。 这一幕真教我恨得牙痒痒的,然而我知道接下来发生的,将犹如一部精彩的恐怖片,尽管害怕,还是目不转睛地往下看。 高雅拘谨的我,对于下面发生的一切,实在说不出口。我只能形容,芬芬和小肥在蔷薇花丛中“如胶似漆”“为所欲为”后,回到主人的脚边时,那一本正经的模样,犹如打了一回激烈的槌球赛而已。 我带着破碎的美梦和一颗桔搞的心,柔肠寸断地拖着沉重的步伐回到家。还好,我运气不错,在途中发现那只拉布拉多大埋藏起来的骨头,这一天不算虚度了。即使如此,情感的挫折仍在,也证实了我对短腿狗的观念——色欲薰心,雌雄皆同。 自此,我那张梦中情人的名单,已没叫芬芬的狗。“天涯何处无芳草”,也许星期天早晨我遇见的那两只哈巴宾狗姊妹,才是我理想的伴侣。说不定,我还可以享受“齐人之福”呢。我保证,绝不会有大小眼之分。 直到秋天,我才想起芬芬——我心中的刺。在一个难得清静的晚上,我与主人一同享受“天伦之乐”。炉火摇以,一道道美昧的晚餐从厨房端出,那两只老母狗在篮子里轻轻地打鼾。突然间,有人敲门。 居然有人不识趣,在用餐时刻来访。主人满脸不悦,根本不想去理会来者。女主人翻着眼珠,看着天花板,她的另一半低声咒骂,然后双双消失。我知道,他们一定躲在浴室,假装没有人在家。但是,敲门声依旧,没有放弃的迹象。于是男主人受命前往打发这不速之客。 他无功而返——每次,总是这样——恐怕到门槛就下不了手了;我真想教他如何咬人。跟在主人身后的是一个矮小的人,好像在哪里见过似的。啊,是芬芬的主人!他看到我蜷曲在火炉旁时,手里拿着帽子,一脸愠气。 他先报上姓名,说自己名叫白鲁,接着就暴跳如雷,手里拿着帽子,朝我的方向挥舞,像是遭到天大的冤枉似的。 “噢,我的宝贝芬芬——内人和我膝下没有一男半女,因此我们对待芬芬就像自己的女儿。然而,她的纯真无邪却被珐污丁。现在巴经身怀六甲。躲在这屋子一角那只好色的贱狗得给我负责。” 他还以为自己说得不够清楚,于是大摇大摆地走过来,指着我的鼻子;手指因为太激动而颤抖。 接着继续大声痛骂:“就是他,这只野兽。尽管身躯这么庞大——不知他是怎么凌虐我那娇小无助的芬芬。呜呼,她的一生已经毁了。内人更是因此受到莫大的打击,这会儿已看了一回医生,破费不少。我们全家就此陷入愁云惨雾……” 他停下来喘口气,想着下一句该怎么说。我想着这些莫名其妙的事。天啊,我才冤呢。虽然我曾有过非分之想,但不是我干的好中。我还亲眼目睹那肮脏的一幕。如果有一方因此而失去童贞,绝对不是芬芬,恐是那只小肥。 我仔细回想这—切……啊,对了,白鲁一定从他的朋友罗索那儿听到高额赔偿金的事、认为机不可失,于是前来兴师问罪,骗一点银子,除了付芬芬的妇产科诊疗费、替太大买偏头痛药片,还可上馆子订牙祭。换句话说,这是一场生父确认的官司;若是罪证确凿,可要讨一大笔抚育金。 或许,你会认为我这番推论太过刻薄,这人没这么坏吧。告诉你,我对这种人可是了如指掌,钱包正如他们身体里的重要器官。 当然,主人无从得知真相,只是黯然地点着头。白鲁在屋里踱来踱去,抓着发热的额头,口沫横飞地说到罪恶的报应。最后,不再气咻咻地乱叫,只是瞪着我,胸部剧烈地起伏,或许是说了太多,口渴了。我想、他说不定就要掏出一张帐单来。主人头一次没有借酒侥愁,开始质问他。 “你看到了吗?发生在什么时候?怎见得不是另—只狗干的?” 白鲁气急败坏地说,那天他就在场,还带着笔记本,记下详细的犯罪过程。接着,他又不自觉提到芬芬的娇小玲珑,想引起听众的罪恶感和同情心。最后,主人提出我等待已久的问题。 “啊,既然她这么娇小、可爱,这个小点儿……”白鲁—听,马上以手势强调,好比芬芬是一条营养不良的小金鱼。 “这么说来,扯上我们家的狗就实在有点不伦不类。你瞧,他这么高大,是芬芬的好几倍,至少比她高两倍。看来,要有男女关系的话,恐怕不是易事。” 说得好。我不是告诉过诸位,我想克服自然的障碍,但徒劳无功吗?我想,这么说,他该哑口无言了。审判终结!主人英明! 这下子,可以还我清白了吧。白鲁这个骗子终于露出马脚了,我打了个哈欠,翻个身,装作不知道刚开始发生什么事。 但是,他还是赖着不走。 “请给我一只箱子。” 于是主人到车库中—只装酒的旧板条箱。这个骗子把这只木箱放在地上。然后,把帽子放在木箱上。 “好,现在请府上的狗站到箱子边。” 我大惑不解,主人亦不知其所以然,然而,他们还是决定迁就这个无赖。于是,把我拉到箱子边。 这箱子大约到我的胸部。白鲁一看,乐不可支。他连连点了几个头,咕哝咕哝地绕着箱子走。 “哈,我想的没错。把那顶帽子想象成我家芬芬吧这么一来,高度的问题就解决了。” “是的,”他搓着双手,心满意起地说了好几次:“跟我想的没错,就是这样。” 我真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连主人都难以保持严肃的表情。接着,白鲁—手摸着心脏,对天发誓,我想他打算脱口而出,说什么曾经看到我鬼鬼祟祟地扛着—只板条箱、梯子,还是什么升降机、潜入他家。 然而,女主人突然想起炉子的烤猪排。平常,她的脾气好得没话说,但若做的菜有什么差错就不好惹了。 “胡说八道!”说完,马上冲到厨房,让她的另—半和白鲁互相嘶吼。 这两个男人就这样对骂了几分钟。白鲁最后了解,时间已经很晚了,他早该上床睡觉了。但今天要想拿到支票,大概没有什么指望了。 “这件事还没有解决呢。你给我记住!”语毕,怒发冲冠地拿回帽子,转身离去。 然而,我们一直都没有他的消息,显然,芬芬生的那一窝小狗只有瞎了眼的母亲才不会嫌弃。有一天,我和主人出门散步时,刚好撞见他们——一堆毛色灰浊,肚子圆鼓鼓的短腿小杂种——真是有其父必有其子。 这场官司就此自动撤消。 闻其味而知其人 又来了。今晚又有派对,—大堆文人雅士将齐聚一堂,在餐桌上一句来一句去地斗智,并逞口舌之快。然而,这尚属好的一面。我们等着瞧吧。 之前、女主人的“另一半”总是显出焦躁不安的神情,查看一切的准备工作是否完善,好让客人有宾至如归的感觉。他从地窖搬出一大堆酒来,不经意地数落这些人酒后可能出现的丑态,不禁芜尔—笑。 正忙着制作奶蛋酥的女主人,听了之后,怒不可抑,严正地告诉他,他们都是咱家的好朋友。她的“另一半”不以为然地说,他真想知道哪一个是滴酒不沾的圣人。女主人也不甘示弱,反唇相讥。厨房正忙得不可开交时,我的存在实在是多余的。我在众多人脚之间穿梭,—不小心就会被踩个正着。 为了安全起见、我还是到花园去沉思吧。 为什么人总喜欢群聚在—起吃饭?这种习惯源起于何时?人类在幼小时,似乎不是这个样子的——也许这就是婴儿唯一的优点。这些小东西总是独自进食,然后把食物溅得满地都是,因此吾等狗族就可占“地利之便”。除了这点,我百分之百同意美国喜剧演员菲尔兹(w.C.Fields)的看法。有人问他喜欢什么样的宝宝,他竟答道:“煮熟的。”哇,真补! 虽然我可以“大狗不计小人过”,不在意他们把羊肉泥喷得一地,然而我还是要说,大部分的宝宝都是防不胜防的小猴子,动辄以拉扯你的胡子或是耳朵为乐。 好在,今晚的嘉宾没有这些讨人厌的小鬼。其实,从家具的陈设就可以看出来。要是屋子里什么东西部收拾得一干二净,有如手术室一般,想必小暴君即将光临。然而,今天并没有,因此我想,今晚该是大人的聚会、这些成人虽然也有潜在的危险性,然而,比较不会不按牌理出牌。 我敢打赌,正如往常,几杯黄汤下肚,可爱的家园就会变成动物园——震耳欲聋地乱叫、任意张牙舞爪、背着好友说出不堪入耳的话,只有在非常偶然的情况下会丢一两块吃的给桌下的“少数民族”。然而,却有人称此聚会为文明生活的至乐之一。告诉你吧,这批人不但会参加有氧舞蹈,也会把宝贵的一票投给精神异常的政客。 不管如何,终有曲终人敬的时候。啊,往者已矣,来者可追——我和那两只母狗立刻前往厨房寻找羹剩饭;除了享受这“二手”佳肴外,并聆听和善的主人发表高见——他们一边数着空瓶,一边发誓,再也不让这些狐群狗党上门了。 在这派对上发中的事可说是无奇不有、包括古典悲剧、低级笑料、感人的故事、恶毒的毁谤、互揭疮疤、仟侮情录……有一次甚至出现暴力行为。事情是这样子的。 富兰克林太太——一位令人望而生畏的美国女士,每年浩浩荡荡地前住安提柏览胜时,总会顺道来访。—回,她要求为她引见—位“不折不扣的当地人”。这可是有点为难,因为在这盛复,所有的“当地人”都隐居起来,或是躲到又湿又凉的苏格兰——在那儿,他们就可身着奇装异服,而不会招人非议。因此,这个请托可说让主人伤透了脑筋,最后勉强找到劳尔,一个胡须满面、热中政治的当地人从亚维农大驾光临。 不管是女主人,或是她的另—半都不喜欢劳尔,然而,还是不得不“牺牲小我”,以不辜负富兰克林太太之托。这个劳尔,下巴细长、性情刻薄,那张嘴喝起酒来,真像个无底洞,但是,主人实在别无选择——他是百分之百的当地人,而且总是不厌其烦地告诉每—个人:他不但足土生土长的法国人,更是法国文化遗产最忠实的守护者( 依我之见,主要包含博物馆、手舞足蹈,以及有计划的暴饮暴食)。不管怎样,劳尔还是放下身段如期赴约,并选了一件比较干净的皮衣穿上。而富兰克林太太为了这位佳宾特地穿了件印花洋装,并为劳尔的出现感到满意。 他们在杯觥交错之际,展现了绝佳的外交风范,谨言慎行并仔细聆听对方所说的种种,诸如甜瓜的价格、担心棒球帽颠倒戴会有不良影响等等。我想,这么一个美好的夜晚即将浪费在辞不达意的客套话上。 就在此时,主人突发惊人之语。他之所以还清醒、大概是由于恶作剧的念头在作祟。就在白兰地滑下众人咽喉之际,他提到欧洲的迪士尼乐园,一场轩然大波就此掀起。 劳尔听了这“魔咒”差点呛到。 “真是恐怖!法国文化——人类文明皇冠上最灿烂的瑰宝已经为贫乏无味的美国风潮所珐污,什么‘可口可乐’、‘大汉堡’,现在连那只可恶的米老鼠都要入侵了。戴高乐绝不会让这种庸俗不堪的东西登陆!” 我们的迪士尼女士也不甘示弱。 “胡扯! 说到庸俗,哪比得上法国的蔚蓝海岸,此外,”她又倒了一杯酒,“从欧洲迪士尼的下水道工程就足以看出法国的水准如何了。” 听她这么一说,你可能以为米老鼠即将进驻爱丽舍宫。不知劳尔是不是有祖先从事水管工程,因此才会怒不可抑。他随即站起,重击桌面,有如是十级强风,恨不得在一夕之间吹走美国带来的邪物、魔鬼,从口香糖到席维斯史泰龙皆是(在此插嘴一下,这两者在法国特别受到欢迎)。他还不就此罢休,像是疯子般挥舞着双臂,并狂饮着白兰地。最后,更批评富兰克林太太的外貌。 “瞧她那一身衣服,”他喊着嘴,不以为然地说:“正代表俗不可耐的美国。” 当然,劳尔此举,实在是太过火了。他这个人总是这样,这也就是他在社交圈中红不起来的缘故。 富兰克林太太像旋风一样,起身绕着桌子跑。这把年纪活力还这么充沛,真是不简单。她提起皮包一甩,刚好打中劳尔的鼻子。她的皮包看来满重的——也许是周末备用的珠宝,或是半打对付色狼的喷雾器——反正,劳尔因此挂彩了。这么一来,更使得她想趁胜追击,于是穷追猛打,大喊“杀——”,不击倒劳尔绝不甘心。 或许,你会问,我们这些修养到家的观众有何反应? 答案是,不动如山。面临双方想争个你死我活时,切记明哲保身,否则必定成为众矢之的。这套法则不但可运用在人身上,吾等狗族亦适用。 从这次聚会,我们可以得知:在一个种族复杂的社会,难免会有想不到的歧见。今晚的派对想必会相当精形。 人未声先达。你有没有见过发情的驴子? 它们又是大叫.又是跺脚的——这些人的最佳写照莫过于此。更让我生气的是,他们对我简直视若无睹,连最起码的问候都没有。我想也许是迫不急待地想喝一杯吧。他们鱼贯进入、我跟随在后,端详每位女士的皮包,看哪一个可充当秘密武器,并观察他们的那像舞蹈似的见面仪式。 他们的作法是有点特别——男人互相握手,女人亲吻着彼此的脸颊,然而,我认为这种身体接触文亦没有实质意义。不管是弯腰、点头或飞快—吻,都徒具形式。只是握握手或贴贴颊,能有何新奇的发现? 反之,我的问候就诚挚多了,而且真情流露。在接近的同时,我奋力接着尾巴。原本羞涩的人,这么—来,就敞开心靡了。接着,我再进行更进一步的接触——闻闻客人身上的气味。由于身高之便,我不用像其他小狗一样跳上跳下的,犹如毛茸茸的摇摇球。 我的口鼻贴进他们的鼠蹊。女士惊惶尖叫,男士则认为则是“野性难驯”。不是说:“公的毕竟是公的”,就是自忖:“它会咬人吗?”说实在的,有时我确想大咬—口,特别是他们叫我“贼狗”,或是把酒泼在我头上时。但是,我还是努力克制自己,想着“君子报仇,三年不晚”。 我可不是—直都是这么好欺负的。 —开始调查大约要几秒钟的时间。如果嗅觉敏锐、又了解种族差异的话,就可有不少所获。今晚,我走了几圈之后,发现这些人大概来自好几个国家。有趣的是,他们个人的气味正好与各国人种的刻板印象相吻合。 首先是杰若米,标准的英国人。身上有股霉湿的味道,加上—点雪莉酒味和斜纹软呢的气昧。此外、我闻得出,他已经用了去头皮屑洗发精,可惜效果不彰。尽管那天晚上相当暖和,他还是穿着厚厚的长裤,让我想起秋天和胡乱放枪的悲苦往事。他叫我“亲爱的仔仔”,在我走到下一个人的时候,似乎有点难过。 莱儿和吉姆,村里的古董经纪人。和平常一样,兴奋激动。就像所有的爱国者,身上有着一股浓烈的味道:“刺鼻的香水加上午餐的后遗症——罪魁祸首当然是大蒜,加上帮凶——鲥鱼和胡椒;还有茴香和甘草酒的余味,想必是早餐喝的酒。这种奇异的组合,使得我朝着他们的白色平底凉鞋大打喷嚏。 从纽约来的姊妹花琳达和艾瑞卡,闻起来就像美国人。她们让我想起刚洗好的衬衫(从前,我闲来无事,曾拿主人的衣服当玩具)。嗯,还有一点漱口水的味道。我很少粘着美国人,正是这种清洁的气味教我好生难受。此外,我想,他们可能认为我会威胁到他们的健康。 最后,是可敬的安格斯,主人的好友,来自西边的苏格兰高地。我真希望有一天能亲眼看到他穿着短裙、腰系毛皮袋。今晚,他穿着陈旧的、硬梆梆的棉布衣,和从前一样,身上有着山羊、威士忌、猎犬和雪茄的味道。 这就是今晚的角色。他们是否会和过去—样,展开唇枪舌战,吵得脸红脖子粗?希望如此、他们愈激动,手就愈不管用,食物就会落入我的地盘了。 最后,大家叽哩呱啦了一个小时后,女主人吹起号角——开饭了,请就座。本来,我—边解决好心人留给我的干酪薄片,以维持地板清洁,—边想着:“一种米养百味人。”既然用餐时刻已到,还是快快加入,我正期待我生命中第一个澳洲朋友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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