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师:19139051760(微信同号)  13333709510
联大   青书学堂   文才   和学   现代兴业   安徽教育在线   超星   弘成   广东开放大学   国家开放大学   上海开放大学   含弘慕课 

教育服务

自学考试
二级建造师
我要提升学历
提升学历的理由:
升职加薪、积分落户、考研、公务员考试、子女入学、出国留学


成人高考报名入口

当前位置: 首页  >  成人高考  > 专升本  > 民法 > 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全真模拟真题(一)试卷与答案
 

输入试题:
圆梦客服:王老师  19139051760(微信同号)  19139051760(微信同号)
问答题:
论述效力待定行为与无效行为、可撤销行为的区别。

答案是:
(1)效力待定行为,是指民事法律行为之效力有待于第三人意思表示,在第三人意思表示前,效力处于不确定
状态的民事行为。
(2)与无效行为的区别:无效行为,其无效是自始确定的,不因第三人的承认而重新发生效力;同时其无效又是 当然的,无须第三人实施拒绝来确定其无效
(3)与可撤销行为的区别:可撤销行为,其生效效力在撤销前业已发生,而不是处于悬而未决状态;撤销只是消 灭该效力,而不是使未决效力得以确定无效。

出自 成人高考 > 民法 >  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全真模拟真题(一)试卷与答案

更多试题>>>>
1、简述我国《民法典》中规定的夫妻扶养义务。
2、简述债的保全制度。
3、简述善意取得的适用条件。
4、r 对策者和K 对策者各有哪些特点?请依据 K 对策者种群增长曲线的特点,论述K 对策濒危 物种的保护策略。
5、简述氮循环包括的主要生物化学过程。


提升学历-成人高考报名入口 电子厂招聘信息-工厂普工招工-岗位,小时工每月7000到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