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老师:13068761630 13333709510(微信同号) 张老师
找答案
注册
登录
名词解释
所有科目
成人高考
成考院校
联大
青书学堂
文才
和学
其他
华夏大地
现代兴业
安徽教育在线
超星
中国大学mooc
学起plus弘成
广东开放大学
国家开放大学
上海开放大学
含弘慕课
中国医科大学
成人高考指南
提升学历的理由:
升职加薪、积分落户、考研、公务员考试、子女入学、出国留学
成人高考报名入口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起plus弘成系统
>
西北大学
>
西北大学民事诉讼法
输入试题:
显示学起plus弘成系统西北大学民事诉讼法所有答案
简述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与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区别
答案是:1)适用的目的不同; 2)适用的主体不同; 3)适用的对象不同; 4)具体措施不同。
简述先予执行的适用范围
答案是:(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案件。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案件: 1)需要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的; 2)需要立即制止某项行为的; 3)需要立即返还用于购置生产原料、生产工具货款的; 4)追索恢复生产、经营急需的保险费用的。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答案是: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中,为保证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对有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依法采取的强制手段。
先予执行
答案是: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为解决原告生活或生产经营上的迫切需要,在判决作出以前,裁定被告预先给付原告一定的财物,或者立即实施或停止某种行为,并立即执行的制度。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对所适用的强制措施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一次的有( )。 A、训诫 B、拘传 C、责令退出法庭 D、罚款 E、拘留
答案是:DE
人民法院对( )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A、追索医疗费用的 B、追索劳动报酬的 C、追索长期拖欠的借款的 D、追索恢复生产、经营急需的保险理赔费用的
答案是:ABD
诉讼财产保全主要适用于( )。 A、确认之诉 B、给付之诉 C、变更之诉
答案是:B
人民法院适用罚款、拘留措施时,应当作出( )。 A、通知书 B、裁定书 C、决定书 D、口头决定
答案是:C
对于需要先予执行的案件,人民法院不能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
答案是:错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处以罚款必须经法院院长批准。
答案是:对
简述民事诉讼证据的主要分类。
答案是:(一)本证与反证 根据证据与当事人所主张事实的关系,可分为本证和反证。本证就是能够证明当事人一方所主张事实的证据。反证则是指证明当事人一方所主张事实不存在的证据。 (二)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按照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系来划分,可以划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直接证据就是能够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间接证据是不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 (三)原始证据与派生证据 按照证据的来源,可以将证据划分为原始证据和派生证据。原始证据指来源于案件事实而未经中间环节传播的证据。派生证据则是从原始证据中派生出来的证据,故被称为传来证据。
如何理解举证责任的含义?
答案是:1、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自己主张的事实,有提出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 1)举证责任的前提:事实真伪不明。 2)行为意义上:提供证据和以证据证实 3)结果意义上:当事人举证不成功,将承当对己不利的诉讼后果。
证据保全
答案是:证据的保全,是指在证据有可能毁损、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对其进行保护、固定,以保存其证据作用。
待证事实
答案是:民事诉讼中的待证事实,是指有待于人民法院和诉讼参与人运用证据加以证明的案件事实。
目睹原被告打架经过的证人杨某所述证言,分清了本案当事人的责任,该证言属于( ) 。 A、原始证据 B、派生证据 C、直接证据 D、间接证据 E、书证
答案是:AC
下列哪些诉讼案件,被告对原告提出的侵权事实予以否认的,由被告付举证责任( ) 。 A、李某养的狗将张某咬伤,张某诉李某侵权赔偿 B、张青诉赵理返还借款 C、张峡诉李可侵犯其产品制照方法发明专利
答案是:ACD
民事诉讼法按证据来源加以划分,可分为( )。 A、本证与反证 B、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 C、原始证据与派生证据 D、书证与物证
答案是:C
现行民事诉讼法规定,( )不能作证。 A、未成年人 B、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C、生理有缺陷的人 D、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
答案是:D
当事人提供的书证必须是原件,否则不能成为民事诉讼证据。
答案是:错
证据保全可以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也可以由法院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答案是:对
张某早年丧夫,育有两儿一女,次子与女儿均在外地工作。张某有瓦房5间,其生前一直与长子共住该房。张某虽与长子一起居住但长子并不孝顺。于是张某立下遗嘱交给女儿,遗嘱说明5间瓦房由女儿一人继承。张某死后,长子未通知两个弟妹,独自料理后事,并以3万
答案是:张某的次子为原告,长子为被告。张某的女儿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这是因为张某生前立下遗嘱,说明5间瓦房全部由女儿一人继承,所以,无论是张某次子的诉讼请求,还是张某长子的行为,都将侵犯张某女儿的合法权益。张某女儿对原告、被告的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因此,张某的女儿为本案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比较普通共同诉讼与必要共同诉讼的区别
答案是:1、普通共同诉讼的诉讼标的是同种类的,必要共同诉讼的诉讼标的是同一的; 2、普通共同诉讼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诉讼请求合成,必要共同诉讼只有一个诉讼请求; 3、普通共同诉讼是一种可分之诉,必要共同诉讼则是不可分之诉。 4、共同诉讼人的内部关系不同
诉讼代表人
答案是:诉讼代表人是指为了便于进行诉讼,由人数众多的一方当事人推选出来,代表其利益实施诉讼行为的人。
当事人能力
答案是:当事人能力也称为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能力,是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的资格。即能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的资格。
委托代理人须有被代理人特别授权才可处分的权利包括( )。 A、承认诉讼请求 B、进行和解 C、进行辩讼 D、提起上诉
答案是:ABD
民事诉讼的主体包括( )。 A、人民法院 B、当事人 C、诉讼代理人 D、鉴定人 E、协助执行人
答案是:ABCDE
甲、乙二人共同打伤丙,丙起诉至人民法院,则甲、乙在诉讼中是( )。 A、共同被告 B、共同原告 C、第三人 D、诉讼代表人
答案是:A
不在我国领域内居住的外国人,寄交我国律师的民事授权委托书,必须( ),才具有法律效力。 A、经所在国公证机关公证 B、由所在国司法部门出具证明 C、经所在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答案是:C
当事人的近亲属不得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答案是:错
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可以委托中国律师,也可以委托外国律师。
答案是:错
郑州市某水产门市部与烟台市某汽车运输公司在烟台市签订运送活鱼的合同。汽车运输公司所属三车队在从烟台往郑州运输途中,行至开封市附近发生车祸,车、货俱损。水产门市部因此向汽车运输公司索赔,并要求支付违约金。汽车运输公司则以车祸责任不在己方为由拒
答案是:1)有管辖权的法院是:郑州市某水产门市部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烟台市某汽车运输公司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本案是公路运输合同纠纷。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8条的规定,因公路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可以约定管辖的法院是: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但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3)赵某可以向开封市某县人民法院或者烟台市某汽车运输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有哪些?
答案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9条的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三种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1) 海事海商案件。 2) 专利纠纷案件。 3) 涉及港澳台同胞及其企业、组织等的经济纠纷案件。 4) 诉讼标的大、或者诉讼单位属于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的经济纠纷案件。
管辖
答案是:民事案件的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主管
答案是:主管,是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的范围和权限。民事诉讼中的主管,则是指人民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依法审理和裁判民事案件的范围和权限。
人民法院受理的是平等主体之间因( )而引起的民事纠纷。 A、财产关系 B、行政隶属关系 C、人身关系 D、上下级关系 E、其他社会关系
答案是:AC
( )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A、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约有关财产关系的诉讼 B、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C、对军人提起的诉讼
答案是:BD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A、被告居住地或者合同履行地 B、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者合同签订地 C、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 D、合同签订地或者合同履行地
答案是:C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时,应当移送有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 )。 A、可以移送下级人民法院 B、可以与移送法院协商确定管辖 C、可以自行移送,但须向上级人民法院汇报
答案是:D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答案是:对
第一审涉外案件是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答案是:错
论民事诉讼当事人平等原则的涵义。
答案是: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 (1)当事人诉讼地位的平等 民事诉讼当事人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地点,在诉讼中地位是平等的。 当事人诉讼地位的平等并不意味当事人享有完全相同的诉讼权利。 人民法院应当为当事人平等行使诉讼权利提供便利和保障。 (2)当事人在诉讼中的诉讼攻击和防御是平等的 诉讼上的攻击,是指当事人主动地提出事实和证据等。 诉讼上的防御,是指当事人消极地提出事实和证据以阻碍对方对自己实施的不利诉讼行为。 (3)平等原则与同等、对等原则 民事诉讼法第5条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 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对该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实行对等原则。
简述处分原则在民事诉讼中的具体体现。
答案是:1、诉讼只能因当事人行使起诉权而开始,因当事人自主的撤诉行为而结束。 2、诉讼请求的范围由当事人自行决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的事项法院不能对其作出裁判。 3、当事人可以在诉讼中变更、撤回和追加诉讼请求。 4、原告可以放弃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原告的诉讼请求;当事人双方可以在诉讼中就民事争议的解决达成和解或调解协议。
处分原则
答案是:处分原则,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公开审判制度
答案是:公开审判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应当将审判活动向群众和社会公开。
回避制度
答案是:民事诉讼中的回避制度,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审判人员或有关人员遇有法律规定的情况,退出案件诉讼程序的制度。
合议制度
答案是:合议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集体审理和评议的审判制度。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调解民间纠纷的( )。 A、司法组织 B、行政组织 C、司法行政组织 D、群众性组织
答案是:D
外国法院对中国当事人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我国法院对该国当事人的民事诉讼权利实行( )。 A、同等原则 B、平等原则 C、对等原则 D、相对原则
答案是:C
、请求解除婚姻关系的诉讼,属于( )。 A、给付之诉 B、确认之诉 C、变更之诉
答案是:C
“依靠群众,调查研究,调解为主,就地解决”一直是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方针。
答案是:错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5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
答案是:错
谈谈对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定义的理解。
答案是:(一)通说关于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定义: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受民事诉讼法调整的人民法院和一切诉讼参与人之间存在的以诉讼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二)对通说的检讨: 1、人民法院是否主导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2、人民法院以外的所有诉讼参与人之间是否存在诉讼法律关系 (三)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定义的重塑: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受民事诉讼法调整的人民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存在的以诉讼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体社会关系。
简述民事诉讼法学中关于诉的最常见的分类。
答案是:根据诉即请求的性质和内容可以将诉分为确认之诉、给付之诉和变更之诉。 确认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确认其主张的法律关系存在或不存在。 给付之诉,是指原告向被告主张给付请求权,并要求法院对此作出给付判决的请求。 变更之诉,是指原告要求法院变动或消灭一定法律状态的请求。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答案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受民事诉讼法调整的人民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存在的以诉讼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体社会关系。
诉
答案是:、一般认为,诉是一种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要求法院对民事争议进行裁判的请求。确切地讲,应该是原告向法院提出的请求。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要素包括( )。 A、主体 B、客体 C、标的物 D、内容
答案是:ABD
诉的要素包括( )。 A、当事人 B、诉讼标的 C、诉讼理由 D、法院
答案是:ABC
在民事诉讼中,诉权( )。 A、为双方当事人都享有 B、只有原告享有,被告不享有 C、只有被告享有,原告不享有 D、由人民法院决定是原告享有还是被告享有
答案是:A
请求解除婚姻关系的诉讼,属于( )。 A、给付之诉 B、确认之诉 C、变更之诉
答案是:C
审判人员是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也应当回避。
答案是:对
目前为: 3/7 页
首页
上页
下页
尾页
提升学历-成人高考报名入口
提升学历-成人高考报名时间
成人高考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