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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宫博物院为组织活动于1994年起组织人员从院藏文物中精选900多套国家一、二级珍贵文物进行摄影、测量、编写说明文字。活动后由紫禁城出版社和香港商务印书馆分别出版。 1999年某出版社出版了由天津某大学教授编写的《宋清瓷器图录》一书,均通过新华书店公开发行销售。共计销售1万册,每册定价49元,成本20万元,出版社获利9万元。 2001年故宫博物院向法院起诉,告出版社侵权。称其非法使用原告图片790张,抄袭文字图片说明,侵犯了其著作权中的使用权,取得报酬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并称其对社会出租图片资料每张版权费400元,加工制作费400元,其作品系珍贵文物故要求按每张800元乘2倍赔偿。 要求: 1、你作为故宫博物院代理人写一份代理意见。 2、你作为出版社律师写一份答辩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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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是:答: 1.我受某某律师事物所委托,担任原告故宫博物馆的代理人,现根据《民法通则》和《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事实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发表以下代理意见: (1)、故宫博物馆将900多套珍贵文物进行摄影、测量,编写文字形成作品并经过“两家出版社”出版,从而享有该作品的著作权。 (2)、出版社侵犯了故宫博物馆的著作权,构成了权利的侵犯,应当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3)、根据《著作权法》等法规的规定,被告应当立即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1294000元(直接损失:原告对社会出租图片资料每张版权费400元,加工制作费400元,其作品系珍贵文物故要求按每张800元乘2倍赔偿,即800*2*790=1264000元;合理开支30000元,包括律师费、调查费、取证费等)。 2.我接受某某律师事务所,作为被告出版社的辩护人,就故宫博物馆诉出版社侵犯著作权一案,答辩如下: (1)、出版人未侵犯故宫的著作权,不付赔偿责任,原告的理由有漏洞。 (2)、该书有作者,出版社只是出版了他人的作品,出版社没有侵权图书的著作权,原告应起诉作者的侵权行为。 (3)、故宫博物馆享有该作品的著作权,但原告故宫博物馆提出的按每张800元乘2方式予以赔偿,没有法律依据,赔偿额显然跟我国法律规定相违背。作为被告的辩护人认为这种赔偿方式是不应该成立的。
出自
国家开放大学知识产权法 国家开放大学系统
中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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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企业本月生产产品的成本资料如下。该企业采用逐步结转分步法中的综合结转法结转半成品成本。
项目
半成品
直接材料
直接人工
制造费用
合计
还原前产成品成本
15200
—
6420
5880
27500
本月所产
2、:
表1 产品成本明细账
产品名称:甲半成品 2008年10月 完工产量:800件
项 目
直接材料
直接人工
制造费用
合计
月初在产品定额成本
39000
6939
4050
49989
本月生产费用
400
3、某企业采用简化分批法计算甲产品各批产品成本。3月份各批产品成本明细账中有关资料如下:
1023批号:1月份投产22件。本月全部完工,累计原材料费用79750元,累计耗用工时8750小时。
2011批号:2月份投产
4、资料:某企业下设一个基本生产车间和一个辅助生产车间(机修车间),基本生产车间生产甲、乙两种产品。该企业是大量生产的企业,因半成品不对外销售,所以,管理上不要求计算半成品成本。因此,采用品种法计算产品成本。该企业实行一级成本核算,为了归集生产
5、著作权人的人身权利主要包括()
选择一项或多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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