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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大学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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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添加时间:2023/4/3 12:59:00
圆梦客服:王老师 19139051760(微信同号) 19139051760(微信同号)
简述民事诉讼法关于回避主体范围和情形的规定。
答案是:回避的主体范围: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员、勘验人员等。
回避情形: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审理。
出自
西北大学民事诉讼法
学起plus弘成系统
西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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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两审终审
2、
民事诉讼中的辩论原则,是指双方当事人可以( )。 A、以口头方式辩论 B、以书面方式辩论 C、在法庭辩论阶段进行辩论 D、在整个诉讼过程中进行辩论 E、仅在法庭阶段辩论
3、
我国依法治国的标准是( )。 A . 宪法和法律 B . 党的政策 C . 国家领导人的讲话 D . 党的路线
4、
在民事诉讼的原则中,区别于刑事诉讼的最重要的标志是( )。 A、当事人有处分权 B、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 C、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 D、强调巡回审理,就地办案
5、
法院调解必须遵循自愿和合法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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