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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添加时间:2023/4/3 12: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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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题,10分] 某高校学生李某,在考试中严重违纪被发现,学校因此对他做出了开除学籍的处理决定。但实际上李某一直没有离学校,仍与其他同学一样在学校学习,学校也同样收取李某的学费及其他同学须交的费用,而且每年给李某注册。但到毕业时,学校以李某被学校开除为由,拒绝发给李某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李某不服,向主管教育机关提出复议,主管教育机关审理后维持了学校的决定。李某因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1)李某提起行政诉讼,应以谁为被告?为什么? 答1)李某起诉应以某为被告,诉其拒绝发证书的;2)因为高校是我国法律、法规授权颁发学位证书的,依法享有行政主体和权利和义务,是行政诉讼识格被告。3)本案虽经教育主管机关复议,但复议并未改变学校的决定,因此,依据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是被告。(2)人民法院能否受理李某的行政诉讼请求?为什么? 1)能受理;2)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11条的规定,行政管理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颁发证照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3)高校是我国法律、法规授权实施高等学历教育并代表国家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学历资格证明)的行政主体,其行为性质具体行政行为。管理相对人对此种行为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答案是:高校|具体行政行为|特定行政主体|复议|相对人|合法权益|人民法院依法|受理


出自 安阳师范学院行政法学  联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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