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题添加时间:2023/4/3 12:59:00 |
|
圆梦客服:王老师 19139051760(微信同号) 19139051760(微信同号) |
[简答题,6.6分] 简述格式条款解释的原则。
|
答案是: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如:保险合同、拍卖成交确认书等。《合同法》从维护公平、保护弱者出发,对格式条款从三个方面予以限制:第一,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有提示、说明的义务,应当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对方的要求予以说明;第二,免除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当事人主要义务、排除对方当事人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第三,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合同法》第41条的规定,对格式条款进行解释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第一、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也就是说,应当以可能订约者的平均的、合理的理解对格式条款进行解释。 第二、对条款制作人作不利的解释。此项解释原则来源于罗马法上“有疑义者就为表义者不利之解释”原则,后来被法学界广泛接受。 第三、非格式条款优先于格式条款。如果在一个合同中,既有格式条款,又有非格式条款(即由双方当事人经过共同协商、达成一致后所拟定的条款),并且两种条款的内容不一致,那么采用不同条款,会对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产生重大、不同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根据该原则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这也是充分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意思,并且在一般情况下也更有利于保护广大消费者。
出自
安阳师范学院-法学-合同法 联大系统
安阳师范学院
|
更多试题>>>>
1、[简答题,6.6分] 简述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区分。
2、[简答题,6.6分] 如何区分要约与要约邀请?
3、[简答题,6.6分] 简述合同关系中的不真正义务。
4、[简答题,6.6分] 无效合同违法性的含义及内容是什么?
5、[多选题,3.1分] 在买卖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就标的物的交付地点没有约定的,其交付地的确定规则是( )
A.由当事人补充协议
B.不能达成协议的,按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
C.标的物需要运输的,以第一承运人承运地为交付地
D.标的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