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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自考学士学位的授予条件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3/5/28 16:07:00
    甘肃自考学士学位的授予条件
    1、考生要通过自学考试,取得本科所选专业全部课程的合格证书,并且完成毕业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
    2、考生已通过省考办办理毕业手续,在考生申请本科学士学位前必须先取得专科毕业证书。
    3、除了上述条件,考生还必须符合主考院校学位管理部门规定的有关申请条件。例如,有些主考院校要求考生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学位英语考试。
    4、自学考试的学士学位可在毕业后一年内申请。
    甘肃自考报学位程序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审批条件,于发毕业证的同时(一般3月初)向当地教育考试院或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学士学位表一式2份,交近期2寸免冠照片一张。
    2、市考试院或自考办对申请人档案材料(包括本科毕业生鉴定表、毕业论文原件及论文成绩单)和毕业生填写的学士学位评定表进行审定,无误后,于3月底报省考试院。
    3、省考试院整理汇总各市地申报的学士学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将考生档案材料与学土学位名册于每年4月推荐给有授予权的主考学校。
    4、6月底主考学校学士学位主管部门和学术委员会按要求对申请学位者逐个评审,评审合格,授予学士学位,未通过者不再补授。
    不授予对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授予学士学位:
    (1)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受学校及工作单位纪律、行政处分者。
    (2)考试期间,有违纪、舞弊行为受到处理者。
    (3)未取得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统考合格证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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