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师范大学学历、学位、教学及收费标准

更新时间:2023/4/16 11:24:00  山东成人高考负责老师:王老师   手机:15515712010

山东师范大学学历、学位、教学及收费标准
1、凡经省招生委员会批准,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在学校规定修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并颁发毕业证书。
2、学员毕业时,可根据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申请山东师范大学相应的学士学位。
3、新生入学后,学习时间安排如下:所有专业第一学期统一开设公共课,实行网络学习。招生简章中的所有专业均实行以网络为主,网络与集中面授、自主学习相结合的学习形式。学校提倡“名师上讲台”,选派或聘请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授课。
4、我校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收取学费,并实现学生本人网上全额缴费,不委托函授站及任何其它机构、个人代收代缴学费。
5、我校在全省各市都设有函授站(点),可方便学生就近上学,不委托除函授站(点)以外的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
★本简章如有与省、市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不符之处及未尽事宜,按省、市招生考试机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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