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关于公布自学考试公共事务管理专业(专科)、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专升本)考试计划及相关说明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11/28 22:04:00 成人高考负责老师:李老师 手机:13755036790
北京市关于公布自学考试公共事务管理专业(专科)、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专升本)考试计划及相关说明的通知
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2023年修订)的通知》(京考自考〔2023〕16号)安排,自2024年1月起,将行政管理专业(专科)调整为公共事务管理专业(专科)、行政管理学专业(独立本科段)调整为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专升本),主考学校依然为北京理工大学。现公布专业考试计划并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自2024年1月起,办理毕业、申报毕业论文、颁发毕业证书、授予学位等,均按照公共事务管理专业(专科)、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专升本)的专业考试计划执行。
二、自2024年1月起,不再安排行政管理专业(专科)、行政管理学专业(独立本科段)两个专业的课程考试,须参加公共事务管理专业(专科)、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专升本)的课程考试。
三、原行政管理专业(专科)、行政管理学专业(独立本科段)已经合格的课程依然有效,可依照专业考试计划中“课程替代规定”继续使用。
附件:
1.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事务管理专业(专科)专业考试计划
2.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专升本)专业考试计划
北京教育考试院
2023年11月24日
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2023年修订)的通知》(京考自考〔2023〕16号)安排,自2024年1月起,将行政管理专业(专科)调整为公共事务管理专业(专科)、行政管理学专业(独立本科段)调整为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专升本),主考学校依然为北京理工大学。现公布专业考试计划并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自2024年1月起,办理毕业、申报毕业论文、颁发毕业证书、授予学位等,均按照公共事务管理专业(专科)、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专升本)的专业考试计划执行。
二、自2024年1月起,不再安排行政管理专业(专科)、行政管理学专业(独立本科段)两个专业的课程考试,须参加公共事务管理专业(专科)、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专升本)的课程考试。
三、原行政管理专业(专科)、行政管理学专业(独立本科段)已经合格的课程依然有效,可依照专业考试计划中“课程替代规定”继续使用。
附件:
1.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事务管理专业(专科)专业考试计划
2.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专升本)专业考试计划
北京教育考试院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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