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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主考院校>>自学考试疑问解答
浙江省自考委的职责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3/11/1 17: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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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考委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业务规范;
    (二)在全国考委关于开考专业的规划和原则的指导下,结合本地实际拟定开考专业,指定主考学校;
    (三)组织本地区开考专业的考试工作;
    (四)负责本地区应考者的考籍管理,颁发单科合格证书和毕业证书;
    (五)指导本地区的社会助学活动;
    (六)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的委托,对已经批准建校招生的成人高等学校的教学质量,通过考试的方法进行检查。
    省教育行政部门设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管理机构,该机构同时作为省考委的日常办事机构。
    自考委员会的组织架构
    1. 全国考委。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最高考试机构为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负责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决策工作,简称全国考委。
    2. 全国考办。
    国家教育部设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作为自学考试工作管理机构,该机构同时作为全国考委办公室,负责全国考委的日常工作。简称全国考办。
    3. 专业委员会。
    全国考委下设若干个专业委员会和一个考试研究委员会,负责拟订考试标准、质量评估和考试研究工作。其工作由全国考办主管。
    4. 省考委。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省级考试机构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学考试委员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和全国考委的指导下负责本省(区、市)自学考试的管理、组织工作,简称省考委。
    5. 省考办。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设立自学考试办公室,作为本省(区、市)自学考试工作管理机构,该机构同时作为省考委办公室,负责省考委的日常工作,简称省考办。
    6. 地市考委。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市级考试机构为各地区、市、直辖市所辖区的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在各地区、市、直辖市所辖区人民政府领导下和省考委指导下负责本地区自学考试的具体实施工作.简称地市考委。地市考委的日常工作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自学考试办公室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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