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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青海8月自考成绩复核的时间以及流程
更新时间:2023/10/14 12:00:00
    为进一步规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核程序,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青海省制定以下自考成绩的复核办法。

    
    青海省2020年8月自考成绩的复核办法(修订)
    一、成绩复核时间
    当次考试成绩发布后三个工作日内,逾期不再受理。
    二、成绩复核范围
    1.是否为考生本人答卷(答题卡);
    2.扫描图像是否清晰完整;
    3.是否存在漏评、漏阅;
    4.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
    三、成绩复核流程
    1.考生于成绩公布后第3个工作日17:00前持《青海省自学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见附件1)、准考证及考场座次通知单、本人身份证到参加考试的考区申请成绩复核。未按规定方式或不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的申请均不予受理。
    2.各考区收集汇总《青海省自学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将本考区申请复核成绩的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申请复核的科目、公布成绩、申请复核理由等,生成Excel格式文件,于成绩公布后第4个工作日9:00前通过FTP服务器报至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络信息管理处。
    3.省自考办组织专人进行考生成绩复核,将复核确认后的考生成绩生成PDF格式的《青海省自学考试成绩复核告知单》(见附件2),于成绩公布后第4个工作日17:00前通过FTP服务器反馈至各考区,由各考区负责下载打印后及时告知考生。
    四、成绩复核仲裁
    1.考生对成绩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须于成绩公布后第7个工作日17:00前,携带本人《青海省自学考试成绩复核告知单》、准考证及考场座次通知单、身份证到省自考办申请仲裁,逾期不再受理。
    2.成绩复核仲裁组对考生成绩进行再次复核,作出仲裁结论,并将仲裁结论通知考生本人。仲裁组作出的仲裁结论为最终结论,其后不再受理考生有关成绩的任何异议申请。
    3.成绩复核仲裁组由省自考办相关负责同志和省教育厅机关纪委、厅政策法规处、试卷评阅组组长、评卷教师和省自考办相关工作人员等组成。
    五、有关工作要求和说明
    1.成绩复核申请应由考生本人到考区办理,如考生委托他人代为办理,须出具考生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中需注明委托权限、代理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等内容),由代理人持考生本人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及考场座次通知单按规定方式办理。申请成绩复核仲裁,必须由考生本人到省自考办申请办理。
    2.考生成绩复核并非核卷,不允许考生查看试卷,只复核答卷是否有漏评、漏统分以及各小题的分数相加是否正确,评分细则以及评分宽严程度不在成绩复核范围,缺考、违纪者,不在成绩复核之列。
    3.成绩复核期间,各考区要安排专人负责,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重点广泛宣传网上评卷规则及告知考生答卷实行双评、自动统计登分、多重技术校验等严格的流程和措施,确保政策宣传到位。
    4.成绩复核时间紧、政策性强,各考区要高度重视,认真受理考生申请,按时、准确汇总和上报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信息,及时反馈成绩复核结果,确保成绩复核工作落实到位。
    附件:1.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
    附件:2.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核告知单
    青海自考考籍管理工作的安排
    (一)电子转考
    根据考试中心《关于延期开展2020年上半年自考转考工作的公告》,延期开展2020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转考相关工作,恢复办理转考的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青海省教育考试网或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
    (二)免考申请
    上半年申请毕业需办理免考课程手续的考生,本次课程免考申请延期至与毕业申请同步办理,免考申请材料和申请毕业材料届时一并提交省自考办审核。申请毕业时间请考生关注青海省教育考试网通知。
    (三)申请毕业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其他教学实践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可以取得毕业证书。
    青海2020年自考免考申请程序
    申请免考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将原学校的毕业证(或有关合格证书)、身份证和毕业证(或有关合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原学校课程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教务部门公章,还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验印自己的学历,并打印出《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报告》交给考区招办初审,由考区招办将符合条件者上报省自考办审批,办理结果由各考区招生办公室通知考生。 1 意向表 2 查看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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